患者要求复印复制病历时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更新时间:2012-12-26 18: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
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