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医疗诉讼的思考和建议

更新时间:2012-12-26 19: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是一位老师,一个脑瘫孩子的母亲,一起医疗损害的受害人,此案经6年诉讼4次鉴定,至今未果,因为二审法院提请了第5次鉴定。我对我国的医疗诉讼有一些思考和建议。1、法院的问题A、法律上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冲突,表明我国处在人治向法治的转型过渡期。医学会鉴定专

  我是一位老师, 一个脑瘫孩子的母亲,一起医疗损害的受害人,此案经6年诉讼4次鉴定,至今未果,因为二审法院提请了第5次鉴定。我对我国的医疗诉讼有一些思考和建议。

1、法院的问题

  A、法律上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冲突,表明我国处在人治向法治的转型过渡期。医学会鉴定专家不签名、不质证,没有司法上作为证据的形式要件,没有监督、影像公正。医学会鉴定可以无理由要求二次甚至三次鉴定,法律程序上必须有充分理由才能要求再次鉴定。导致操作上医方往往选择医学会鉴定,患方宁愿选择司法鉴定,法官认识不同,个案判决差异很大。造成司法实践上的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混乱,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矛盾,加大法庭审理的难度,滋长司法腐败。增大双手诉讼成本和法院司法成本。形成了法律的尴尬。

  B、法院迷信鉴定,打医疗官司就是打鉴定,行成多头鉴定。我的案子病历记录和医学典籍明显不否,法院还是要委托鉴定,最不能接受的是只看鉴定结论,不看分析意见,市医学会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1、在产程观察中,监护不力,无详细胎心观察记录,没有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2、值班护士发现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值班医生不在岗;3、发生胎儿宫内窘迫后,处理措施不得力。上述违规事实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中度缺氧缺血性脑病,是脑瘫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陕西省医学会鉴定分析意见为:“在产科待产过程中存在医院管理不善,设备不全,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产程进展观察不仔细,与新生儿窒息有一定关系”。北京司法鉴定分析为:“医院在分娩过程中对其产程观察违反医疗常规,整个产程仅仅四次胎心记录。没有胎心监护记录,以致没有及早发现胎儿宫内窘迫,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由于医院设备和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新生儿窒息复苏效果不理想”。 鉴定意见:“医院在对分娩中的医疗缺陷与被鉴定人的脑瘫具有因果关系不除外”。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过错责任,二审法院却说第一次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第二次不构成事故,且省级鉴定高于市级,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才拟定了判决书,后院长干预又没有发出生效。

  C、对鉴定书不质证、不重证据,导致多头鉴定,难以定案。我于2007年4月26日交二审诉讼费, 6月4日开庭, 9月6日经审委会表决通过,10月15我去领判决时,院长突然说要咨询专家,因为过错程度法院无法自由裁量。其后没有专家愿意接受咨询,院长打算委托中华医学会鉴定。我多次拿法规和案例,包括最高法院的讲话等和院长谈,强调已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不应再做医学会的鉴定,过错度应结合个案的证据情况,遗憾的是法院还是提请了中华医学会鉴定。我理解并赞赏院长对案情医学问题的严谨态度,也希望法庭能澄清是非,也理解法院工作的难度,但是法院不在当庭调查质证,质询鉴定人,一次又一次鉴定能不能代替审判?被告医院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不在法庭上讲?能不能医院用没证据的医学词语就让法院不知所措?这样多次多头鉴定,何时是个头?受害方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至今也没有回应,至受害人一直无法医治,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治疗和生活。法院如此迷信鉴定,一定程度上也是在推托责任,不愿意行使审判权。

2、鉴定的问题

  A、鉴定费时太久。尤其是医学鉴定不执行审限,法院又往往促成这样的审限中止。2002年一审法院委托医疗鉴定,2003年4月,市医学会出具了鉴定书,2005年11月,陕西省医学会出具了鉴定书,2006年7月北京司法鉴定所出具了鉴定意见,同年9月西安交大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首先时间就让受害人苦不堪言。

  B、医学鉴定没有监督机制,影像公正。医学鉴定也不应等同于学术讨论会。我的三份鉴定都指出医院过错和因果关系,结论表述不同,每一份都没写完全责任,每一份让我分担责任的理由都不一样,而且是以可能的理由, 那么这个是理由, 还是借口? 陕西省鉴定书分析意见1写的是医院存在问题与新生儿窒息有关系。新生儿窒息作为脑瘫的重要原因,是写近《妇产科学》、《儿科学》教材的,也是临床上多年来被许多人验证的。鉴定结论却是不够成事故。更糟的是我无法质询鉴定人,卫生厅的口头答复是没有纠错程序,只能重新鉴定。[page]
C鉴定书表述不够明确,市医学会明确了医院的三条违法事实,这点表述非常清楚,鉴定结论定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院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让患方承担次要责任的理由是“高度怀疑新生儿ABO血型不合溶血病”。作为鉴定人应该综合分析,判定有无溶血存在,不应用“怀疑’做结论,否则要鉴定做什么。事实上儿科病历、转院后儿童医院病历都明确记录“无黄疸”,没有记录与溶血有关的症状和相关治疗,医院也没有作特异性抗体检查,溶血的问题在以后几次鉴定会也没有认可,溶血因素是根本不存在的。

3、我的建议

  A、我认为应该大胆取消医学会鉴定,在法庭上组织一个有医学专家,法医,法官,原被告双方5方在场的庭审,把医学和法学结合,把科学和证据结合,去伪存真,这样可以公正、快速解决诉讼问题,从体制上摆脱最高法院等司法机关面对与基本民事法律冲突的行政法规表现出来的矛盾心态及其所处的尴尬境地。从而改善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和谐。

  B、建立学习型和专业形法官队伍。多年诉讼,我接触法院多庭室多位法官,深感法官对法律的根本精神理解不够,只是照本宣科;对新法规的了解不够,跟不上形势。我的二审法院院长是个刑法专家,在已有4份鉴定,且有明确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坚持认为中华医学会是最权威的,认为这次鉴定可以破解一切问题。我拿出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谈突破民事审判新难点的论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2003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等,强调民法的过错原则,还拿了很多判例,催促法院行使审判权,法院还是在开庭后5个月不判决,后提请了中华医学会的鉴定。老百姓打官司何其难啊!

  有多少医疗受害人流血又流泪啊!个案中一个新生命从出生就开始了一生的悲剧,这场诉讼已历时6年4次鉴定,面临着第5次鉴定。6年来,我花了万余元的诉讼费用,去法院数千次,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孩子的治疗没法继续,看着这样的“儿子”,还要上班,跑案子,早已不堪重负,生不如死,再多的赔偿不能换回一个无辜的生命,不能改变这个不幸的家庭,我希望尽快结案,可以让自己得到一丝喘息,可以继续背负以后的命运!我们需要的不是钱,呼唤的是人性的支持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665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想知道非法行医造成人身伤残诉讼期限。故意拖延时间。是不是存在诉讼失效?
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就诊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我们这里的法官说一般情况是两年,那我想明白什么是一般情况,什么为二般情况?
如果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则为1年。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能得到赔偿吗?
饲养的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
我在网上买丰胸产品的时候被骗了,怎么才能拿回钱呢?
在网上购物遭遇欺诈的,消费者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情况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消费者也有向省、市消协投诉的权利。
你是若羌县的律师吗?
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行业的人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
天津改造房屋该怎么给安置费
你好,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何
沈阳市地区侵占公司固定资产数额最低标准多少可以立案
侵占立案标准的数额: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扬州市区拆迁赔偿款不到位想咨询一下解决方案?
土地征收是先给予补偿后再征收的,所以征收补偿不到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土地征收,不提供征收的土地。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