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度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和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医药费年终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2-2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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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有关公费医疗享受单位:为做好2003年度市医保中心直管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及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年度注册和医药费年终结算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各单位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及各大专院校教职工、学生2003年度医药费审核报销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15
各有关公费医疗享受单位:
为做好2003年度市
医保中心直管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及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年度注册和医药费年终结算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1、各单位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及各大专院校教职工、学生2003年度医药费审核报销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15日。12月份发生的医药费审核报销截止时间为2004年1月20日。
2、各大专院校在《公费医疗计算机管理程序》中“报表 输出”菜单下,打印出1--12月累计的“大学一般人员公费医疗门诊特殊检查支出统计表”、“大学一般人员公费医疗门诊特殊治疗支出统计表”,于2004年1月31前报市医保中心大学部。
3、各单位要对享受医疗照顾人员进行认真核定,核定内容包括:微机号、姓名、人员特征、享受级别、
合同医院等。核定后填写《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统计表》、《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变更登记表》和《两院院士情况登记表》,于2003年11月30日前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医保中心医疗照顾人员管理部和特殊人员管理部。
4、联系人:医照部 唐一宁 王柏桦
电话:36167753 63167752
特殊人员管理部:顾兰英
电话:63167762附:《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统计表》(略)
《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变更登记表》(略)
《两院院士统情况登记表》(略)
北京市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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