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出血死亡医院被判赔19万 院方出现三种病历

更新时间:2013-10-23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产妇朱庆铃在博兴县人民医院生产,产后大出血死亡。死者亲属认为医院延误抢救时机,事后还篡改病历,将博兴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要各项赔偿38万余元。近日,博兴县法院作出判决,推定院方有过错,应对朱庆铃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19万余

  产妇朱某某在博兴县人民医院生产,产后大出血死亡。死者亲属认为医院延误抢救时机,事后还篡改病历,将博兴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要各项赔偿38万余元。近日,博兴县法院作出判决,推定院方有过错,应对朱某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19万余元。

  在该案中,法院使用了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在本案中,原被告提供了三份不同的病历,无法验证孰真孰假,法院便对三份病历都不采信,这样医院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法院便推定医院有过错。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1月9日。此前一天,朱某某入住博兴县人民医院待产,产前检查一切正常。1月9日21时,她分娩出一男婴,但出现大出血。1月10日0时06分,产妇失血性休克,实施子宫切除手术,不幸死亡。

  死者亲属认为,产妇大出血后医院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延误治疗,致使产妇死亡。产妇死后,医院擅自毁灭、篡改病历。医院提供给死者亲属一份病历,但死者亲属在手术室的垃圾桶内发现了另一份被撕毁的病历,两份病历在输血量、尿量等多处记载不一致。

  死者亲属向法庭提供了这两份病历。医院也提供了一份病历。令法庭头疼的是,这三份病历都不一样。医院坚持对朱某某的治疗和抢救过程,以及病历的书写及保管,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指出,是原告导致本案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都不能进行。医院提供了鉴定所需材料,但原告却以“由于医院提供的病历不真实及医护人员存在超范围执业和非法行医的可能”为由,拒不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对此,原告说,不能鉴定的原因是医院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

  法庭审理认为,三份病历存在许多不同,都不能采信。“就同一医疗行为,院方出现了三种不同的病历,已无法作医疗过错鉴定,应认定院方举证不能,可推定院方有过错,由院方对朱某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因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96209.62元。判决后,双方都没有上诉,且医院已将赔偿款全部支付给死者亲属。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783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院过失纱布感染导致胎儿死亡
1、既然医院已经承认是他们的过错,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 2、医疗事故纠纷专业性很强,如你自己处理此事有难度,可委托律师帮你处理此事。 3、医院应当赔偿你医
关于产妇医院身亡
你好,如果是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小孩进医院医生检查说是急性肠胃炎 几个小时小孩死亡 出血死亡 是不是误治误诊
误诊误治与损害后果无直接关联,责任不大,主要承担延误治疗的责任。如果当时当地医疗水平限制,可不承担责任。
如何追回被骗的彩票钱?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土地没有合同,口头协议,我不给合法吗?
您好,邻里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偷看别人的QQ聊天记录是否违法?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我的房子装修得很好。这合理吗?
遇到装修问题,可以先协商,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你好,我想跟你咨询一下律师函
法律分析:收到律师函的应对方法如下:如果双方争议不大,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可以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纠纷。如果争议很大,可以选择打官司。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
你好,请问你是律师妈?你是哪里的律师呢?
您好,请问您是咨询刑事还是民事问题
自家商店因不良顾客故意买过期产品并投诉工商局,请问商店有责任吗?
商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