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吸脂手术后腹中发现30厘米管子

更新时间:2012-12-26 15: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女子做吸脂手术后腹中发现30厘米管子3个月前,宣小姐在温州友好医院做了吸脂手术,术后发现肚子里多了一根30厘米长的管子。在和医院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昨天,她来到杭州,希望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并把肚子里的管子取出来。但浙二医院医生的建议,却让她陷入怪圈:

  女子做吸脂手术后腹中发现30厘米管子

  3个月前,宣小姐在温州友好医院做了吸脂手术,术后发现肚子里多了一根30厘米长的管子。在和医院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昨天,她来到杭州,希望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并把肚子里的管子取出来。

  但浙二医院医生的建议,却让她陷入怪圈:管子不能取,因为还没有做过鉴定,这个是证据,但要做鉴定必须回到温州向当地的卫生部门提出申请。

  昨天,倍感无助的她拨通了早报热线电话。

  看了电视广告去做吸脂手术

  “坐了一个通宵的火车,一早又赶到医院看门诊,现在一点力气都没了。”昨天中午的太阳有点猛,独自来杭的宣小姐显得很疲惫。

  宣小姐今年26岁,江西上饶人,与家人一起在温州打工七八个年头了。之前她开了一家饰品店,去年生意不好做,就想另觅商机。

  宣小姐平时喜欢练瑜伽,她筹划回老家开一家瑜伽馆。但她发现自己腰部有些肉肉,“这样穿瑜伽服不好看,教练身材一般,怎么吸引顾客。”

  去年10月,宣小姐在电视上看到温州友好医院吸脂手术的广告,10月27日,她下定决心到医院去美一把。

  宣小姐说:“我当时跟医院协议,做6个部位的吸脂,前后左右腰部和上下腹部,花了7800元。”

  手术后半个月,宣小姐的腰腹部开始有刺痛感,特别是蹲下上厕所的时候,特别难受,“当时我向友好医院反映这个问题,院方回答说是术后正常反应,一般3个月就会好的。”

  30厘米长的管子留在肚子里?

  两个半月后,宣小姐腰腹部肿已经消除了。“我到健身房去锻炼,发现只要动作大一点,就痛得很厉害,自己摸摸腰上,居然被我摸到硬东西。”回想起手术后第2天,医生曾把自己左腰上的引流管拿掉,右腰却没做相同处理,宣小姐起了疑心,右侧的引流管到哪里去了?

  宣小姐到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去做了检查。昨天,她把两份检查报告单拿给记者。CT检查结果写明:“右背部、前腹壁皮下脂肪内异物残留”。另一份B超诊断报告单

  显示:“右腹壁皮下管状异物”。

  “引流管有30厘米左右长,就在我肚子里,以后还要结婚生孩子,我怎么放心?”宣小姐双眼泛红地说,“现在管子和肉已经粘牢了,听说要取出来,不可能整根管子抽出来,要打很多孔,一段一段取出来,皮肉之苦少不了。”

  “你按按看,这里,呶,是硬的吧?顺着摸上来,一直通到后面。”宣小姐掀开毛衣,指引记者从她的右腹近肚脐处向后腰斜摸上去,可以明显感觉到皮肤下面有一根长长的硬物,大概有圆珠笔笔管粗细,由前腹内弯到后背。

  患者:与友好医院协商未果

  昨天上午,宣小姐来到浙医二院整形科。医生看了温州附二院的检查材料,又给她做了检查。

  “吸脂手术以负压吸脂最常见,通常都是用管子吸出脂肪来。宣小姐是吸脂手术后出现硬物,这个硬物很可能是引流管。”但医生也有疑问,“但这个管子是怎么进去的呢?从宣小姐提供的这些材料上,很难确定。”

  最后,浙医二院的门诊病历本上写着:据原始病历记载仅有门诊记录,无住院记录,材料不全。建议去原医疗单位及当地卫生管理机构处理,进行医疗鉴定。

  宣小姐一下子着急了:“我就因为在温州求助无门,才绕道杭州的。”原来,宣小姐曾与友好医院交涉过,但协商未果,后来转到温州市卫生局、温州鹿城区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卫生部门说我这个属于消费纠纷,不算医疗事故,不能做鉴定。”宣小姐说,“我来杭州就是想做鉴定,把管子取出来。”

  为了向友好医院理赔,过年的时候家人全部回江西了,宣小姐独自留在了温州。

  医院:这是医疗事故,我们提出的赔偿算高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温州友好医院,马院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确实将一条硅胶引流管,遗留在宣小姐体内。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马院长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和宣小姐进行了沟通,提出两套方案:一、医院免费为宣小姐做取管手术,并负责其术后康复治疗,另外赔付8000元;二、宣小姐在其他医院做取管手术,友好医院一次性赔付1万元。

  “这两套方案她都不认同,要我们2.8万元,我们觉得这要求过高了,无法接受。”马院长说,“这个手术又不难的,她再到我们医院来,我们在她身上切一道0.5厘米的小口子,就可以把管子取出来。引流管在皮肤下,不在腹腔内,没后遗症的。”

  在院方看来,宣小姐不肯接受他们的方案,焦点集中在先前的吸脂手术费是否退还。“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退还的费用,‘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也就是说,那笔手术费我们无须退还。”马院长说,“我们也希望她尽快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鉴定,这样赔偿也会有个最终结论了。”

  采访最后,马院长有些“笃定”地说:“我推测,她的情况属于‘软组织内异物滞留’,按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最多也就四级,赔偿额不会超过5000元,我们已经提高补偿标准了!”

  卫生局:有鉴定结果就正式介入

  记者随后又来到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朱国晓接受了采访。

  朱国晓说,宣小姐确实向他们反映过这个医疗纠纷,“我们也明确告知,可以选择调解、鉴定、起诉等多种方式解决。考虑到医院已承认有错,双方因赔偿金问题争执不下,所以我们当时建议她找消费委调解,如果再不行,还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宣小姐表示,卫生部门没有让她做医疗事故鉴定一事,朱国晓表示这不可能,“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不同意患者去做鉴定,她随时可以申请,主动权在她手中,我们支持她这样做。”

  朱国晓说,在鉴定结果出来前,他们扮演协调角色:“一旦有了结果,医政处将正式介入处理。”

  新闻助读

  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有三条路径[page]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浙江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有三条路径。

  第一条路径是医患双方自愿前提下,可协调委托当地市级医学会做鉴定。如果双方达不成意愿,可以选择第二条途径,即通过医院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理,委托当地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地方卫生部门不处理,这就是行政不作为,是绝不允许的。”

  此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协商不成功,则转向最后一种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

  该工作人员称,宣小姐的事故发生在医疗机构,就应该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发生在美容院、理发室等机构,那就属于消费纠纷了。

  记者了解到,友好医院是具有卫生部门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

  记者手记

  30厘米长的管子横卧在肚子里,下蹲、上厕所都会疼,宣小姐承受着多大的身体痛苦和精神压力,常人无法想象。

  医患关系向来是比较敏感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当一起医疗事故发生时,任何一方都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尽量解除患者的痛苦。

  管子在宣小姐的肚子里躺了3个多月,如何定论、如何赔偿目前还没结果。既然面对采访时,医院承认是医疗事故,当地卫生部门也表示支持患者去做鉴定,那为什么事情的处理还是停滞不前?

  医院承认犯错的态度是好的,但既然犯了错,那是不是更该拿出百倍的诚意来挽回这个错误,来帮助宣小姐解决这个痛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326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失踪人口已经恢复,要不要到派出所登记
人口失踪需要具备报案的条件如下: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失踪人口
我们班的同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怎么办?
您好,肖像权被侵犯的,建议及时报警,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24小时法律咨询多少钱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一般为100~300元/小时。律师收咨询费按计时收费,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及各地区不一样,这个要和律师协商,一般都是协商制
宜昌征收该怎么样给赔偿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的内容是: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
太原孤儿院能领养孩子吗
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当事人选择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没有在法律上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名孩子的;2、当事人有抚养、教
阻碍消防通道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若行为人有阻挡消防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惩罚,包括警告、罚款等;严重的还可以进行拘留。《消防法》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疏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