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医检致“看病贵”检查结果互认遭遇执行难

更新时间:2013-10-15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普遍被人认为是缓解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一项有效举措。这项工作,进展情况怎样?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果?医院和医生有何看法?记者深入四川成都部分医院,进行实地调研。调查发现,政策推行之初,部分医院、部分医生意见很大,他们担心,在

  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普遍被人认为是缓解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一项有效举措。

  这项工作,进展情况怎样?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果?医院和医生有何看法?记者深入四川成都部分医院,进行实地调研。

  调查发现,政策推行之初,部分医院、部分医生意见很大,他们担心,在互认结果的同时,能否保证医疗质量、减少诊疗风险。

  四川成都是西南地区医疗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早在2008年前,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就提出要求,鼓励整个成都市范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互认检查结果;今年5月21日,成都经济区内8个城市签订了《成都经济区医疗卫生区域合作协议》,从当日起,成都、德阳、绵阳等8个城市的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检验、认证结果将互认互通。

  医生有顾虑

  虽然成都卫生行政部门在2008年左右就已经对检查结果互认提出要求,但成都市第三医院直到去年6月才对这项工作加大落实力度。

  “下达文件是一回事,但实际操作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推行之初,我们医生的意见也是非常大的,因为检查结果互认涉及如何保证医疗质量的问题。”该院院长赵某坦言。

  赵某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成都市的各级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水平存在差异,因此检查结果直接互认有一定的风险。如果随意互认,医生受到来自其他医疗机构报告单的误导,极可能造成误读,直接影响患者的诊治。“如果因此造成了医疗事故,谁来负责呢?”

  记者了解到,在成都市的几家三甲医院,检查化验质量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和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两家权威机构负责控制,而在大多数的基层医院,则缺乏相应的认证体系。“另外,基层医院医务人员接触病例少,经验不足,我们在拿到他们的检验报告单的时候,也是有顾虑的。”赵某说。

  2009年,成都市卫生局在继续鼓励推进这项工作的同时,更加强调同级医疗机构的互认。

  “这是一种务实的做法。只有强调了‘同级’这一概念,我们才能去操作。现在我们对于成都市二甲以上医院的检查报告单都是承认的。”赵某说。

  今年以来,为推动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第三医院采取了一些措施:把医生的检查项目纳入了医院的监督体系,而且给每个科室下达了指标,今年各科室人均医疗费用要下降5%。

  赵某认为,从长远角度来看,检查结果互认的推行,能够对降低老百姓的看病费用起到一定作用,而且对医疗的人力资源和试剂、胶片等物资资源都是极大的节约。

  不能“一刀切”

  成都市第二医院院长徐某某认为,检查结果互认需要逐步推进,目前只能作为一个指导性的原则,而不能强制性地搞“一刀切”。

  “因为患者的病情是动态发展的,所有的检查化验都有时效性,所以有些重复检查是必须的。大多数时候,医生肯定不能凭着一个月前的化验结果或者影像资料就对患者病情作出诊断。”

  徐某某说,如果一名患者在甲医院做CT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然后选择到乙医院治疗,那么乙医院的接诊医生在问诊、读片之后,根据之前拍片的时间和患者当前症状,极有可能让患者再做一次CT检查。等这名患者入院做手术前,有可能要又一次接受CT检查,这次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病情的进展情况,为制订手术方案提供依据。“是不是有新症状,有新发现?互认一定是要建立在病情需要的基础上,以达到最佳医疗效果为准。”

  从今年4月开始,第二医院对避免临床病人重复检查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半年内曾在本院住院的病人再次入院的,病历必须提档合并。

  徐某某告诉记者,血液、肝功之类的化验项目,目前大部分都是机器检测,一定时间范围内不会出现很大变化。而影像学检查人工因素影响很大,不同医疗机构出具的报告单也会出现较大差异。

  “应该从门诊常见病开始、从没有人工的化验项目开始,进行试点,制定标准,逐步推动。”徐某某建议。

  标准要统一

  成都市医管局副局长何某认为,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不快,一方面是实际操作中的难度,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医院的运行机制。“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这种现状不改变,工作肯定难以开展。”何某表示,目前成都市医管局正在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力图改变医院受经济利益驱使的现状。

  除此之外,医管局还在检查技术设备的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等方面展开工作,努力为推动检查结果互认打好基础。

  “一方面我们正在展开调研,希望能够在14家医院内进行检验试剂、设备统一标准、统一采购,并由市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各医院的检验误差进行校正,以提升整体的检验水平和准确程度。另一方面,我们在积极与市里有关部门合作,依托全市正在建设的卫生网络平台,建立完整的市民医疗信息数据库,所有检查报告、影像资料全部上网,医疗机构实时共享。”

  何某透露,规定了互认项目范围的细化准则也将在年内出台。

  而在上述两位院长看来,检查结果互认的推进显然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纳入互认范围的医院检验报告单必须统一。目前各个医院检验报告单的格式不尽相同,经常会给医生的诊疗思路带来困扰。此外,还应对互认工作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徐某某说。

  赵某则认为,城市大型医院医疗资源的向下拓展、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抓好。“即便统一设备、试剂,不同的操作流程、环境,也会影响最终的结果,所以提升整体水平,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标准最重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在送餐途中摔倒造成医生诊断为膝关节韧带拉伤造成疼痛行动不便,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检查确诊。我该如何与公
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等伤治愈好,再进行鉴定等级,最后进行索赔,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用药致人死亡
复印并封存病例。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眼眶轻微骨折。怎么处理?
你好,打架可以报警,造成伤害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属于民事纠纷。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进行罚款、拘留。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属于刑事案件,
旧业委会辞职,如何产生新的业委会
小区物业合同快到期了,业委会任期满而下任筹备组迟迟不产生新的业委会成员,这样的情况物业如何续签。注意风险控制
我的车被追尾了,我可以向对方要交通费吗?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
父母没离婚母亲跟别人受法律责任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损害他人的应由父母进行负责,父母离婚不影响自己与子女关系,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解约需要违约金。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