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名称上,除有市、区、县政府设置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外,原则上医疗机构不得以具体疾病名作为识别名称;医疗机构还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
1、如何识别医疗机构是否合法?
医疗机构应于明显处所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机构牌匾、医疗文件(如病历、处方、化验单等)、印章以及对外宣传所使用的名称应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应在胸前佩戴有本人姓名、编号、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在医疗机构里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那些资格?
医生应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医疗机构里接诊病人、开处方、做手术等;护士应持有《护士执业证书》(证书样)才能在临床给患者发药、打针、输液等。检验师、执业药师、营养师、放射技师等临床人员也应持有人事部门发放的技术职称证书方可执业。乡村医生和外籍医生来华短期行医均应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
3、你知道卫生技术人员主要指哪些人吗?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如: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师(士)、牙科技师(士)、检验技师(士)、放射技师(士)、药师(士)等。
4、上岗医生必须具备什么资质?
执业医生上岗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执业助理医师必须持有《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上岗,并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5、护士上岗必须具备什么资质?
持有有效的经过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方可从事护理工作。
6、什么人可以在药房工作?
在药房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药师证书》。
7、化验室的技术人员也要持证上岗吗?
化验室的技术人员又叫医学检验人员,一定要有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才能上岗的。
8、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实施产科的人流、药流手术?
由于此类手术风险大,又极易合并感染。所以,医疗机构实施人流、药流手术时,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医疗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核准有“人工流产术”“药物流产术”两种服务项目。
(二)从事人流、药流手术的医生,需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上核准的项目有“人工流产术”“药物流产术”两种手术种类。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核准有“人工流产术”等服务项目。从事人流的医生,需具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且合格证上核准的项目有“人工流产术”手术种类。
9、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实施引产手术?
医疗机构实施引产手术,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医疗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核准有“中期妊娠引产术”这一服务项目。
(二)从事引产手术的医生,需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上核准的项目有“中期妊娠引产术”这一手术种类。
10、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为你接生?
医疗机构接生,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医疗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核准有“助产技术”这一服务项目。
(二)接生的医生,需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上核准的项目有“助产技术”这一手术种类。
11、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性传播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性传播性疾病又称“性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等8种。由于开展性传播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涉及到病人的隐私,对专业人员的要求较高。所以,河北省规定只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诊疗科目中核准了“性传播疾病专业”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性传播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12、什么是医疗美容?
所谓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它具有创伤性的医疗技术方法,对人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简单说就是采取了用药和见血的技术方法。例如人们常听说的重睑术(双眼皮)、隆鼻、隆胸、吸脂减肥、纹眉纹眼线纹唇等。因其操作要刺入真皮层,具有一定的侵入性,故应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医疗美容的操作必须在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内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不仅对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而且对诊疗项目、技术及材料的准入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同时,要求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就是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证、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13、那些机构可以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凡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登记有“医疗美容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可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其他机构,以及未经核准登记“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是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属于超范围非法行医,要接受行政处罚。
14、何谓义诊?
义诊,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的一种社会公益活动。因义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收取的费用有严格的赠与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得打着“义诊”的幌子推销药物、保健品和医疗器械。
15、对社会组织的义诊活动应如何甄别?
(1)组织义诊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其他组织必须向其所在地和开展义诊活动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备案的预定时间、地点开展义诊活动。
在义诊活动中不得从事如以兜售药品骗钱的假“义诊”等纯商业性活动;不得有误导、欺骗公众的行为;不得聘请和雇佣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咨询等。群众发现非法开展义诊活动的,可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2)参加义诊的机构必须是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3)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
16、医疗废物是什么概念?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用针头、缝合针、输液器、注射器等,废弃的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17、对医疗废物你应如何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如果你在医疗机构外发现有大量的医疗废物混入其它生活垃圾时应及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也可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18、规范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
19、规范医务人员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规范医务人员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
20、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活动实施监管的部门是谁?
国家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设区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其中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着日常的监督执法任务。
21、当你发现了医疗违法行为时,应如何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要注意提供哪些信息?
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详尽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若是投诉具体的医务人员,还需说明其姓名、所在科室、你所看病的名称;同时要保存好就医过程中的主要书面材料等方便举证。如:处方、病例、收费凭证等。
如发现有医托、号贩子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时,还可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对利用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