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案
更新时间:2014-09-2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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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3年11月26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石嘴山市平罗县姚伏镇东大街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姚伏镇东大街113号门面房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在屋内发现口腔综合治疗仪、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注射器等物品,并有两...
2013年11月26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石嘴山市平罗县姚伏镇东大街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姚伏镇东大街113号门面房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在屋内发现口腔综合治疗仪、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注射器等物品,并有两名患者正在接受治疗。后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张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非法行医点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诊疗器械和药品,并给与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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