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农肥违法广告案
更新时间:2019-08-28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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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基本案情:当事人新乐市某单位自2008年4月25日开始,在其综合频道为该市正大农资连锁服务中心发布海南思源灌浆肥产品广告。经查,广告中使用的省农科院专家张教授和数据(增产300斤/亩)为虚假内容。2008年5月7日,被新乐市工商局执
基本案情:当事人新乐市某单位自2008年4月25日开始,在其综合频道为该市正大农资连锁服务中心发布“海南思源灌浆肥”产品广告。经查,广告中使用的“省农科院专家张教授和数据(增产300斤/亩)”为虚假内容。2008年5月7日,被新乐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处,当事人共收取广告费用2500元。
处理结果:2008年[page]5月23日,新乐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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