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1月19日,省消费者协会通报2008年度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8起典型消费投诉案例,涉及消费安全、商品质量、医疗服务等方面。
案例一:2008年9月15日,玉屏自治县消费者刘某某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他的女儿自2008年以来一直食用三鹿U+系列1-3段900克/听成长奶粉,每月食量为3听,均在某某超市购买,2008年9月13日获悉三鹿婴幼儿奶粉含三聚氰氨一事后,他立即送女儿到当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双肾结石。玉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进行调查了解,并多次与经销商、生产厂商和消费者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由该超市双倍退还消费者购货款共计3002元。
案例二:2008年4月24日,福泉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侯某某投诉:当年4月18日侯某某在某超市购物时,被该超市天花板(石膏板)砸伤头部,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迟发性颅内血肿,但超市工作人员推卸责任,拒绝赔偿消费者损失。福泉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超市调查了解情况,经调解由该超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1693元,并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案例三:2008年7月3日,镇宁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张某某等7户村民投诉,他们当年种植的100余亩西瓜因使用的复合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长势差且死亡率高,并与复合肥经营者协商有关赔偿事宜无果。镇宁自治县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经调查,张某某等村民购买的复合肥经省有关权威检测机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后调解由复合肥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受灾的张某某等7户村民损失费5万元。
案例四:2008年2月10日,思南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冉某某投诉:当年1月12日他在县城某门市部购买一台12英寸黑白电视机,使用才5天后该电视机突然起火,导致电视机毁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但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思南县消费者协会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由该门市部更换一台新的同型号黑白电视机给消费者。
案例五:赤水市消费者葛某某2008年2月25日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家里因使用安装的某某牌热水器安全阀断裂漏水造成新安装的木地板损坏,经济损失达5600元,投诉至厂家未果。赤水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经营者将热水器断裂的安全阀更换交消费者继续使用,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000元。
案例六:2008年11月1日,黔西县消费者周某某在该县购买一台手机,经销商承诺手机为真品,7天内出现故障包退和换货,保修期为1年。但周某某回家使用时发现手机无法正常接听电话。2天后周某某要求经销商另换手机未果,于是向黔西县消费者协会投诉。黔西县消费者协会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手机并非真品,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由经销商全额退还消费者周某某购买手机款4999元,并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page]
案例七:2008年9月22日和23日,六盘水市消费者协会分别接到消费者刘某等两兄妹的投诉,反映他们于2007年10月25日在六盘水市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房时,分别交纳1万元和2万元的购房定金,但该公司在2008年3月30日和8月30日2次均未兑现合同,且多次与该公司商榷退款未果。六盘水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该公司因土地规划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导致未能兑现合同,经调解,由该公司退还消费者刘某等购房定金共3万元。
案例八:2008年3月3日,消费者黄女士到六盘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六盘水市某某医院退还其交纳的手术费1700元。六盘水市消费者协会经调查了解,该医院在给黄女士检查身体后,告诉她腹腔内有一肿瘤需要手术治疗,在医生的劝说下,黄女士交了1700元的手术费,第2天黄女士又到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妇幼保健院的医生告诉她不用手术,于是黄女士遂找到该医院要求退款,但该医院以多种理由拒不退还。经消协调解,由该医院退还消费者黄女士1700元手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