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消费者买东西买到不合格的商品要求退货是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商家只答应换不答应退。有的好需要不足差价,可是消费者却不愿意换,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商家可以这样要求吗?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案情描述】辽阳市消费者赵大娘在辽阳市内某商场购买了一双皮凉鞋,穿着一周后出现鞋底断裂现象。赵大娘找到商家要求退货,经过一番交涉,商家同意退货,但是要求赵大娘用退货款在其店内再购买一双鞋,差价自行补齐,否则不予退货。赵大娘对该鞋店所售商品质量表示怀疑,拒绝再次购买商品,争执近两小时后,赵大娘找到12315,希望得到帮助。
【处理及依据】工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后,发现赵大娘所说属实,根据《鞋类商品三包规定》第三条“断底、断帮、皮面严重脱浆等影响穿着的,按原销售价格退货”的规定,赵大娘有权要求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赵大娘有权对所退货款自行处置。经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耐心调解,最终经销商同意给赵大娘退货。
【案件点评】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实信用四项原则是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为消费者切实享有公平交易权给予了法律上的保证。
“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质量保障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这是关系到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价格合理充分地体现了等价交换的原则。计量的准确性则直接涉及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二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的经营者在掌握了人们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紧俏的商品或服务时,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从而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自己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改正错误,提供质量好、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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