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扬府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2006-2-21
执行日期:2006-2-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全面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决定于2006年3·15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纪念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结合宣传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正确把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各地在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介或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宣传和报道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举办消费与安全、节约、环保等内容的讲座和培训;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中来,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咨询服务。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方面。在城市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地可主要围绕“消费与安全环境”、“消费与节约资源”和“消费与环境保护”等内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消费者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鼓励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创新节能、环保消费品。在农村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地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
3、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前,各地要结合宣传贯彻“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提纲请登录中消协网站www.cca.org.cn)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对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可持续消费,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揭露目前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存在的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以及不合理消费、过度消费的现象,倡导生产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节约型、环保型的商品,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可持续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4、监督检查。3·15前后,各地要按照“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市场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对食品、家电、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和节能环保消费品等的监督检查。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加强值班制度,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纪念3·15文艺晚会。在3·15期间,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扬州电视台将联合举办3·15纪念晚会。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通过举办3·15纪念晚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工商系统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的工作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们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宣传2006年“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6、虚假广告重点案例点评活动。各地在3·15期间,要广泛开展虚假广告点评活动,点评公布的重点是医疗、教育、房地产、旅游、中介服务等行业以及药品、农资产品、化妆品、保健品、装饰材料营销的虚假广告。市消协将公布十大虚假广告案例,各地公开点评公布的数量应不少于3条。各地消费者协会要广泛动员消费者积极向消协反映和提供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商家和媒体宣传过程中遇到的虚假广告。各地消协对于收集的虚假广告要分门别类,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公开点评,并借助新闻媒体公开点评内容,揭露和抨击某些经营者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敦促经营者立即停止发布和整改,并及时将虚假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及违法行为告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提请予以查处。
7、公布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案例。3·15期间,市消协将公布十大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案例,各地公布的案例应不少于3个。公布的重点是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餐饮、游乐、交通、房屋装修等服务时,以及购买使用药品、化妆品、食品、家用电器、装饰材料、交通工具等商品后,身体受到危害的案例。
8、编辑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将编辑印发纪念3·15特刊。特刊内容主要宣传和反映全市2005年消费维权工作概况、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科学安全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市消协现已在着手3·15特刊版面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设计工作,特刊内容将力求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能够引起广大消费者阅读兴趣。各地要积极组织相关稿件,并于2月25日前报送市消协。
9、诚信单位表彰工作。为配合2006年“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推动企业诚信为本、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市消协在3·15期间将对2005—2006年度获得“江苏省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
10、3月15日,市消协发布《扬州市洗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并印15万份在全市广为散发。
三、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3月1日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年主题活动、扩大维权活动影响、提高维权活动效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3月3日前将座谈会总结材料上报市消协办公室。[page]
2、2月25日前,各地消协将收集的虚假广告点评内容上报市消协,并根据各地情况,在当地开展虚假广告公开点评活动。
3、3月8日,召开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4、3月12日,全市联动,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5、3月13日,扬州工商局、扬州消费报社联合出版一期48个版面的纪念3·15特刊,作为3月15日现场宣传材料广为散发。2月25日前,各地要将纪念3·15特刊的稿件报送市消协。
6、3月15日晚,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与扬州电视台联合举办纪念2006年3·15文艺晚会,届时将现场直播。各地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等活动,如进行现场直播的,各地12315工作机构和消费者协会要做好晚会期间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7、3月15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部门参加,现场进行消费教育指导和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8、3月5日—15日期间,各地消协开展送法、送消费知识“五进”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消费信息。
9、2月25日—3月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在活动中要注意与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紧密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动员更多的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
2、在宣传和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开展活动中,要联合当地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有关专业协会,发挥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共同开展年主题活动。
3、在活动形式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开拓创新,使当地的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4、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填写好活动情况统计表,并于2006年3月25日前分别报送扬州工商局和扬州市消协。
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2006年2月14日
附件1:
扬州市区2006年3·15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2006年纪念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结合宣传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006年纪念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达到的目的是:促进建立和完善包括市场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在内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消费教育咨询体系和消费救助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内容、安排及要求
2006年3·15活动,在突出创新精神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活动的实效,组织安排好以下工作:做实一项规范、强化两个意识、突出三个亮点、开展四项活动、做好五项工作,努力打造一个更为亮丽的3·15维权文化品牌。
1、做实一项规范。即3·15当天授牌成立扬州城区洗染行业自律会,同时出台《扬州市洗染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并结合年主题,搞好洗染行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现场公开承诺活动。
2、强化两个意识。根据往年3·15现场特点,一是要求各参加单位,特别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强化现场安全意识,准备好应急预案,同时市消协也要对2005年全年的投诉进行梳理,找出那些带有苗头性的、趋向性的投诉,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防止出现群体性投诉,防患于未然;二是要求各参加单位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维权意识,市消协也要利用现有媒体,大力宣传理性、合法的维权观念,努力营造法治、和谐的3·15维权文化氛围。
3、突出三个亮点。(1)开通3·15网上投诉受理、处理互动平台。在3·15当天,组织精干力量,网上实时受理和处理网民投诉;(2)与IT运营商共同建立维权短信平台,3·15活动现场实时信息发布、短信现场投诉、现场解答,利用移动电话(含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多、覆盖面广的优势,扩大影响;(3)结集出版由市消协牵头制定的、与消费者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而国家三包规定又没有明确的、地方消费纠纷调解指导性规范文件宣传手册,在全市3·15现场广为散发。
4、开展四项活动。(1)2月20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一次“消费者市场行活动”,召开一次流通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经验交流会,开展一次城区专卖店、商场专卖厅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活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及部分消协理事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媒体参加。通过对有关商业企业明查暗访,经验交流,现场调查等,敦促商家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2)3·15期间,举行扬州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立一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包括全市工商系统各直属局、分局统一购置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同时推出全市食品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等;(3)组织一次《我所期待的消费环境》征文及消费维权知识大赛活动和电动车市场专题调研活动;(4)与团市委携手在全市开展“招募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活动,在消费维权领域吸纳一批年轻、懂法、有专长、热心维权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组织防止商品欺诈及打击传销知识讲座,向青年志愿者进行讲授;并在3月1日—3月20日期间,分别开展消费维权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为大范围开展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五区”活动造势、蓄力。
5、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活动准备工作:(1)2月17日,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研究3·15活动方案、讨论落实年主题的宣传活动,讨论并通过《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突发性重大消费投诉处理的应急预案》和《扬州市洗染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确保本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2)2月28日前,召开市区主要商场和消费者代表见面会,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年主题活动、扩大维权活动影响、提高维权活动效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通报3·15活动的主要安排。(3)3月10日前征集一批有代表性、对百姓生活影响大的伪劣商品,在3·15现场展示、曝光、讲解,教会消费者辨假、识假、自觉抵制假货的能力,同时在3月10-12日,利用三天时间对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统一分类:(一)3月10日,对回收再利用的物品统一清点,现场回收;(二)3月11日,对侵权物品在去除各种侵权标识后,仍可使用的,统一捐赠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院、慈善机构;(三)3月12日,对不能回收再利用的物品统一运送到垃圾场碾压深埋,做到绿色、公益、环保销假。二是活动宣传工作:(1)从2月10日起,分阶段地通过媒体展开3·15及年主题系列宣传报道活动;(2)3月15日晚,与扬州电视台城市频道直播一台纪念3·15晚会,时间暂定100分钟,内容初定四个板块。(3)3月8日,市消协召开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统一3·15宣传报道口径、主题,要求各新闻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要维护3·15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杜绝以3·15名义从事各种商业评比活动;(4)统一3·15纪念活动口号。在全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市区大型商场、超市,悬挂条幅、横幅,并通过全市工商系统12315流动检测车,大力宣传3·15.三是活动现场工作:今年扬州城区的3·15活动拟设1主2副3个会场,主会场仍在时代广场南大门,由市消协主办;另在百盛、时代超级购物中心设2个分会场。百盛分会场由广陵消协主办,时代超级购物中心分会场由开发区消协、邗江消协和维扬区消协主办。现场活动时间均为:上午8:30到下午16:30.在各个纪念活动现场,组织执法小分队,统一进行现场打假,快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同时强化12315值班工作制度,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网络畅通和迅速处理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现场受理的消费者申诉……四是3·15特刊编辑工作:3·15之前市消协协同各县(市、区)消协共同出版一期3·15特刊,将2005年有重要影响的10大典型侵权案例、10大虚假广告及典型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曝光。特刊暂定48个版,4开,彩印,印数仍为10万份;五是善后工作:(1)将3·15各现场受理的投诉进行归纳、梳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样样有结果;(2)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3)召开一次3·15受理投诉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布活动期间投诉及处理情况。[page]
附件2:2006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2006年3月1日—3月20日)
指标名称
单位
合计
省
地
县
备注
党政领导参加情况
人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城市
活动
次
设点
个
农村
活动
次
设点
个
行业专家提供咨询
人次
志愿者参加情况
人次
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条
发放宣传材料
万份
召开座谈会
次
举办文艺演出、专题晚会
场次
开办“健康·维权”讲座
次
组织知识竞赛
次
有关宣传报道
电视
专题节目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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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件
参与市场监督检查
次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品种
数量
万元
接受咨询情况
接受咨询总数
件
法律类咨询
件
消费类咨询
件
其他类咨询
件
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受理投诉总数
件
电话方式
件
来函方式
件
来访方式
件
其他方式
件
现场调解
件
已结
件
争议金额
万元
加倍赔偿金额
万元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万元
附件3:2006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2、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维护消费者权益新局面
5、全面小康新时代,和谐消费新生活
6、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7、引导消费者可持续消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8、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9、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社会稳定
10、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11、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
12、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依法维权,和谐消费
14、农民奔小康,《消法》来护航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