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与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波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等,但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用义务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从而建立并维护经营者之间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与消费者发生交易关系时应当承担九项义务,其中包括:保证其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的义务等等。促使、监督经营者履行上述义务,便能有效地排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各种不正当行为,上述种种制度和措施,既为经营者的行为提供了规范和模式,又指导消费进一步趋于合理与科学,从而给予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以有序性和稳定性。
(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加快,市场会更加繁荣,人民的生活水平将日益提高,消费结构也将有较大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也将更加突出。只有更好的完善和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才能不断提高,维权途径也才能更多、更高效。国家的总体立法体制也将会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