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徐某自驾的北京现代雅绅特轿车出了交通事故,在我县某汽贸公司进行了维修。到提车查验时,消费者发现自己的汽车喷漆有瑕疵,配件以次充好,有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徐某认为该汽贸公司应积极赔偿,该汽贸公司则认为自己无过错,维修服务有欠缺属于正常。消费者数次交涉未果,来我局进行投诉。
消协办公室联系消费者、汽贸公司、知名汽修钣金技师三方询问、调查、了解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充分听取三方意见基础上,于近日成功召集三方在我局四楼人民调解室进行了依法调解。
最终,双方和解并达成协议:一、汽贸公司为消费者无偿更换车辆清洁液水壶、工作台饰板、轮毂盖板;二、更正维修服务态度,免费给消费者长安汽车机油2桶;三、采纳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消费者致歉。
消费者徐某非常感动,专程将一面写有“人民调解,为民消协”八字的大红锦旗送到我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