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 (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 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责任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 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新三包规定,由修理者提供应当进行修理的大件产品合 理运输费用。)
一、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
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时有权要 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谁经销、谁负责”。
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找修理者、产品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内未 能将产品修复;生产者自己承诺对产品实行三包;消费者要求对产品修理,销售者已委托维 修者进行修理的等等。按照新三包规定,销售者无权与生产者、供货者、修理者通过合同 约定,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如销售者不能说产品维修由保修单上所列的修理者负责修理, 而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
二、三包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 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 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国家将根据 消费水平的提高,采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形式,逐批公布三包产品适用范围。
3、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4、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 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三、三包责任范围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知识延伸: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五大途径
权益受损后,消费者应立即想到“我要维权”。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消费者维权途径有5条: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消协投诉请求调解;向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起诉。消费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或多种途径达到维权目的。
●向谁投诉应心中有数
消费者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商品质量投诉,消协、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可以受理,这是消协、工商、质监相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是,质监部门受理的投诉主要是产(商)品质量方面的;消协、工商部门还可以受理价格、旅游、房地产、医疗、药品、各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投诉,而质监部门却不能。物价部门主要受理价格方面的投诉,卫生部门主要受理的投诉是医疗事故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食品药品部门主要受理的投诉是食品、药品、保健品质量等方面的。此外,旅游、农牧等部门也可以接受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
●消费投诉10日内答复
在一般情况下,消协部门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接到的消费投诉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消协可以现场答复消费者已受理的投诉;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消协部门将无法受理。消协处理投诉时,会将处理情况和被投诉允诺消费者的解决限期告知消费者,在限期内,如果被投诉方答复解决的,或者消费者超过限期不再继续投诉的,就视为结案;处理当地一般性投诉时,消协会要求被投诉方在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对重大投诉,尤其是有关人身伤害或多人集体投诉,消协的调查调解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
●无法“结案”可仲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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