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大行业巨头联合签署《暂行办法》
仔细研究《暂行办法》可以看出,其大部分条款和被称为“三包法”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同,较引人注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了两款彩电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IC电路集成块)三包期为两年,两款电视的折旧率为0.15%/天。
二是在两年内,如维修时涉及更换电路整板的,免工费和材料费。
三是考虑到两款电视更新、淘汰率较高,《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要保证在产品停产后的三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条件的零配件。
四是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如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向南京市消协、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投诉。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包括海信、松下、LG、三星、TCL、海尔、创维、康佳、长虹等所有21家在南京销售的彩电品牌代表以及包括苏宁、国美、五星、永乐、新百、中央、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苏果等所有11家在南京销售彩电的渠道商代表共同在《暂行办法上签字》,并表示即日起将全面执行该《暂行办法》中的各项条款。
业界专家分析,现场签署协议的单位几乎囊括了所有中国市场上的主流彩电行业巨头,以及包括家电连锁、百货、超市、大卖场等所有零售业态中前十大的渠道品牌,因此,该《暂行办法》的签署具有很深远的行业意义,将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等离子、液晶彩电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彩电生产厂家的良性竞争,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地购买平板电视,同时还将促进国内其他地区类似的行业规范的出台并最终催生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从而促进彩电行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