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9-08-29 03: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文单位:国家技监局文号:国家技监局令第30号发布日期:1992-1-30执行日期:1992-1-30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检验机构的管理,保证认证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

发文单位:国家技监局

文  号:国家技监局令第30号

发布日期:1992-1-30

执行日期:1992-1-30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检验机构的管理,保证认证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行业(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凡经省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具有对有关产品进行评价或者检验工作实践的,均可以向有关认证委员会申请承担认证检验任务。

  第三条 具备第二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应当向有关认证委员会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规定格式填报的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省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

  (三)申报认证检验项目的标准及其对每类产品进行评价或者检验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质量手册。

  根据需要,认证委员会还可以要求检验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实验室及其从事检验工作的历史资料;

  (二)实验室服务的范围和对象;

  (三)曾从事研制、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料;

  (四)其他部门对该实验室认可的资料。

  第四条 认证委员会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请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员对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确认。

  第五条 实验室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认证委员会下达的检验任务;

  (二)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认证产品检验报告;

  (三)允许认证委员会代表进入实验室观察检验过程,进行合理的审核试验,验证实验室的检验能力;

  (四)允许查阅实验室内部验证和审核试验的原始试验记录以及质量手册。

  第六条 实验室的人员、设备和检验范围发生变动,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重新评审、变更认可范围或者取消资格证书。

  第七条 认证委员会应当对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第八条 承担认证任务的检验机构必须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必须保守认证产品的技术秘密,并不得非法占有他人科技成果;不得从事认证产品的开发和对外咨询业务。[page]

  第九条 被取消认证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两年后方准许重新申请承担认证检验任务。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702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并出具不合格奶粉的检验结果。我公司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对我公司负责吗?
<p>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对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初步检验结果不真实,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对我公司负责吗?
<p>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对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产品质量检验申请
产品质量检验申请
产品质量检验、认定机构
产品质量检验 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另一类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其他单位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
产品质量法文书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办法
要求出示收费文件
检验产品质量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检验所依据的标准种类繁多,主要是产品使用性能指标标准、产品安全性能指标标准、产品包装标识要求标准、产品有效成分(理化指标)含量标准等几大类。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可要求提供收费依据
请问产品质量认证机构都有哪些
有下列法规:《建筑法》第52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
如何查询生活津贴是否被取消?
由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可以随时取消。1.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跟老板吵架,他说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什么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什么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徐淮阜高速公路萧县段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几种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占地征收的补偿各地的标准不一,具体数额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
德宏咨询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会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具体的收费应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都是按照三种方式收费。分别是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及计时收费。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
衡阳改造房屋可以怎么计算补偿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
延安著作权诉讼请律师怎么收费
诉讼费和律师费根据案件标的额来收取,上法院起诉诉讼费法院就会给你算(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不同的律师收费会有差异,律师费问题应该与律师商谈。民事案件收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