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程序
(1)提供以下办事条件中的资料,由区外经局审批,领取批文
(2)提供批文、资料,由市外资办审批,领取证书
(3)提供批文、证书、资料,由市工商局审批,领取工商执照
2、办事条件 申报成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2)由市工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证书”复印件
(3)《武汉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表》(4)合营各方签定的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5)合营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资资金来源证明
(6)合营外方有效的商业登记复印件(个人投资不需)、资信证明、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及委派书(8)法定地址租约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9)进口设备清单(10)涉及行业归口管理的项目,须提供有关部门意见
3、办事时限 承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