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国家级地区总部需要哪些文件?
更新时间:2019-01-10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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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投资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二、投资性公司及其跨国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三、修改后的投资性公司章程/合同;四、投资性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
一、投资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投资性公司及其跨国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三、修改后的投资性公司章程/合同;
四、投资性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投资性公司的主要财务报表;
八、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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