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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的规定

来源: 作者: 日期:20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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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 起诉期限为5日的。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 起诉期限为15日的。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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