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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职业病申请赔偿指南

第125期
导读:职业病应当引起所有劳动者重视,尤其是从事职业病高发行业的劳动者,电子业、服装加工业、采矿业、铸造业等都属于职业病高发行业。那么作为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如何降低甚至避免罹患职业病,以及患职业病后如何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以及有哪些法律问题应当注意。本期找法网专家说法特邀国得森律师为大家一一解答劳动者患职业病的相关问题。

摘要

作者根据自己多年办理职业病工伤赔偿案件的经验,为广大劳动者解答从职业病防范到工伤赔付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并为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指明维权道路,少走弯路。具体是如何,可细阅下文。注意:因各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同,本文仅适用于吉林省内劳动者。

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1、在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首先注意劳动岗位是否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如果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劳动岗位,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是避免罹患职业病的最有效方法。

2、积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范常识,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实践中,有部分劳动者缺乏与岗位相关的职业病防范常识,对于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等重视不够,导致罹患职业病或者使病情加重。

3、提醒用人单位配备或自己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一般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在法律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对于从事易患职业病岗位的劳动者一定要自行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

4、提醒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体检。及时体检对于劳动者来说,不仅是早知道早治疗,从司法实践角度,及时认定职业病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劳动者疑似职业病,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有可能患上了职业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向职业病诊断单位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证明。劳动者持该证明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于诊断结构,劳动者如果有异议,有权向诊断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仍然不服,有权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劳动者确诊为职业病,单位不给认定工伤怎么办?

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有权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如果是劳动者申请认定工伤,而用人单位对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出异议,工伤认定程序中止。由劳动者可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待劳动关系争议解决,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重点关注: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即1年内,除确认劳动关系,其他任何情形都不中止、中断。反过来说就是,在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果劳动者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因确认劳动关系的原因而超出1年外,则该申请不予受理,这意味着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很难获得工伤赔偿。

友情提示:患职业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仍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离岗一段时间后或退休后发现患职业病,用人单位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岗位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离岗时没有发现患职业病),且该劳动者离岗或退休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有权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注: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述退休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述离岗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到用人单位开证明,去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可以进行市级和省级两次鉴定。

2、拿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对劳动关系有争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中止,先进行劳动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期间。

3、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可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业病与普通工伤同时存在,并且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同,怎么赔?

患职业病的工伤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其他工伤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增加30%。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发生两次以上工伤的,按其最高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每多一次工伤增加20%。

专家结语:劳动者要怎么维权呢?

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都可能会存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当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

国得森律师提示劳动者:虽然劳动者常处于弱势一方,但我们应当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最好的做法是提高安全防患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但如果患上职业病了,也不要慌,按照本文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就可以了。

本期说法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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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得森律师 吉林省-通化

专长:工伤赔偿

律所:吉林瀛盈律师事务所

简介:吉林仁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2007年一次...详细介绍>>

本期关键词: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声明: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注明 来源:找法网 作者:国得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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