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1、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销售者的产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产品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都是无过错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只能在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二选一。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