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8日,大年二十九的中午,当王志军眼噙热泪,用他的独臂捧着“执行工作千辛万苦,为民排忧风德典范”的锦旗,要给法官们下跪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沉默,沉默,继而,暴雨般的掌声响了起来,经久不息。这掌声是对王志军领到苦盼3年的12万元巨额赔偿款的庆贺,这掌声拂去了积郁在“8·30”专案组法官们心头一年的阴霾,这掌声是法官们清正磊落、尽心竭力执结此案的最高奖励,这掌声更是响水法院和谐执行主旋律的欢呼雀跃。
起因-祸从天降
2003年5月20日,春光明媚,但对于响水县小尖镇大广村的村民王志军来说,却是他一生难忘的灾难日。那天中午,王志军骑着自行车去县城,在路经小广村路段时,迎面而来的一辆大型农用收割机似个醉汉一样,歪歪扭扭地向他撞来。王志军躲闪不及,连人带车倒进了路边的水沟,但失控的收割机象是存心跟他过不去,也斜进了水沟,收割机锋利的铲刀,无情地扎在了王志军的身上。当大难不死的王志军睁开眼睛,想撑着身体坐起来时才发现,陪伴他四十年的右臂已离他而去,看着自己光秃秃的右臂,王志军一下子蒙了,刚刚还庆幸自己没死的他,被那钻心的疼痛再次击晕了。
在三个月的治疗中,王志军右上肢被切除,拿掉了三根肋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残疾人。这对于家中尚有三个未成年的子女,妻子体弱多病,经济十分困难的王家来说,无疑是睛天霹雳,雪上加霜。从此,王家一边千方百计筹款给王志军疗伤,一边踏上了艰难的索赔之路。
逃避-杳无音讯
本案肇事者李宏,是一名年近50的下岗职工。事发当天,他和侄儿李华亮忙完农田活,疲惫的他让其侄儿替他开着刚买了不到一年的大型收割机回家。李华亮尽管没有驾驶执照,但平时也经常会替他开一小会,哪知这天在路遇王志军时,因避让行人采取措施不当,撞上了王志军。事故发生后,李宏报了警,将王志军送进了医院。随后,李宏和李华亮因害怕承担巨额的赔偿款,抛下了尚在治疗中的王志军,举家外出逃避,杳无音讯。
2003年12月,王志军一纸诉状,将李宏、李华亮告上了法庭。响水法院于2004年3月依法作出判决,由李华亮赔偿王志军损失18万余元,李宏对赔偿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尽管生效了,但是,对于无法查找李宏、李华亮下落的王志军来说,不啻为一纸空文。
2004年3月,如再不申请执行该案就要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王志军再次走了响水法院,递上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法官对被扣押的收割机变卖处理给了王志军,得款五万余元。又对李华亮家唯一的财产三间破平房予以查封、评估,但由于流拍,王志军拒绝接受该房屋,致无法变现。此案在近半年的时间内几乎一筹莫展。
其后的一个星期内,专案组的法官走遍了所有县城的派出所,查找于霞的下落,终于在本县小尖镇一处低矮潮湿的两间草房中找到了于霞。
于霞本人50余岁,其丈夫吴保国系轻微智障的大脑炎后遗症患者,孩子在部队当兵,一家靠打理几亩自留地为生。这样的家庭,不可能买得起县城价值不菲的别墅。但是,于霞拿出的别墅产权证齐全,毫无瑕疵。
于霞对与专案组的法官的谈话极不配合,又是大吵大闹,又要自杀上吊,又要和人拼命。
专案组决定从这幢别墅的源头找起。他们来到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发现这幢别墅的宅基系吴保云无偿赠予给吴保国的。赠予的理由很简单,因吴保云顶替父亲工作,为了照顾残疾的二哥,自愿将现有宅基无偿赠予给其二哥吴保国。然后,吴保国之妻于霞拿着这份赠予合同,办理了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别墅的产权证。但可疑的是,赠予合同的签订,是发生在王志军事故后的20天,仅仅是巧合吗?专案组此时已经可以肯定,别墅的转让完全是李宏夫妇为了逃避赔偿责任而精心设计的骗局。[page]
狐狸再狡猾,也终于留下了珠丝马迹。但是,仅凭这些判断、分析来执行,显然是不可行的,专案组经过商讨后,一致认为需动员王志军提起诉讼,这也与最高法院强制执行准许诉讼的观念相吻合。
审理-彰显威力
为了动员其提起诉讼,专案组的同志先后3次上门做思想工作。2005年11月,王志军提起诉讼,12月26日,响水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吴保云与李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李宏的侵权行为致原告王志军身体受到损害,吴保云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尽管其与李宏在事故后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并不能免除责任。被告吴保云和李宏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将其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连同附着在该土地上的房屋无偿赠与给第三人于霞,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该行为直接导致王志军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现王志军作为利害关系人,主张赠与合同无效,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
法院的判决,无疑于一枚重磅炸弹,将企图混淆视听,麻痹法官,逃避责任的李宏夫妇种种幻想炸得灰飞烟灭。判决书送达后的第二天清早,吴保云即来到法院,要求与王志军进行执行和解。不到半天的功夫,王志军就与吴保云达成和解协议,由吴拿出12万元一次性赔偿给王志军。至此“8·30”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