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电梯事故伤人:究竟谁来担负“首责”?

更新时间:2015-07-08 17: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这是一组令人担忧的数字:近年来,伴随着各个城市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我国平均每年发生40多起电梯事故,人身伤亡案例频频出现。电梯伤人甚至致死事故令人痛心,但更让人忧心的是,事发后各方往往推诿扯...

  这是一组令人担忧的数字:近年来,伴随着各个城市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我国平均每年发生40多起电梯事故,人身伤亡案例频频出现。

  电梯伤人甚至致死事故令人痛心,但更让人忧心的是,事发后各方往往推诿扯皮,让受害者索赔无门。

  物业公司、制造商及维保公司……电梯出现事故,到底该找谁?究竟谁来承担首责?如何划分责任,不仅关乎公平,更直接关乎你我的切身利益。

  电梯,屡成伤人凶器

  便利人们出行的电梯,却屡屡上演伤人悲剧,电梯事故已成为我国各大中城市最频繁遇到的安全事故领域之一。

  今年3月9日,广州白云区某商场内一处手扶电梯出现伤人事故,一位小男孩的5个脚趾被手扶电梯尽头的夹板夹断。

  去年9月中旬,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一男生乘坐综合教学楼电梯,不慎被卡电梯轿厢窒息身亡。

  去年9月25日凌晨,深圳一名年轻女子乘坐小区电梯时坠入电梯井,导致右手和右脚被摔断……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电梯使用大国。数据显示,北京、上海两地的电梯保有量分别突破18万台和19万台,深圳和广州的保有总量也超过10万台,与此同时,恶性电梯事故的频发、多发也成为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从2005年开始,我国平均每年发生40多起电梯事故,约30人死亡。

  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电梯事故发生后,究竟谁来担责的问题,往往遭遇物业公司、制造商及维保公司等涉事相关方的推卸和扯皮。

  不仅如此,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各方也对究竟谁该担责尤其是担负首责,存在明显的分歧。今年1月,《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在接受专家组评估时,因提出让物管承担“第一赔付责任”曾引发激烈争议。反对方认为,使用管理人承担“第一赔付责任”涉及民事责任担责方式,属于国家立法权限,广东立法违反上位法;而赞成方则认为,电梯使用管理者与消费者有最直接的关系,使用管理者“首负责任”制度能让受害者很快得到赔偿。然而,该草案在3月25日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只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人是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人,但删除了初稿中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对受害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条款。

  事故频发,都是因为四件事儿

  恶性电梯事故的频发、多发正成为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记者从多个城市质监部门了解到,当前电梯事故频发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安全主体责任:说不明白

  电梯在运营中,由于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状态。

  ——维保市场:多少“劣胜优汰”

  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杨延晖表示,当前电梯维护保养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偏重于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进行事前资质管理,但对日常工作并没有考核机制,部分维保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形成“劣胜优汰”的外部效应现象。同时,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更倾向于委托给出价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维保行为也缺乏监督动力。

  ——政府监管:两三人监管数万台电梯?

  在电梯检验体系中,质监部门需每年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如果电梯通过了年检却出现问题,质监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时,就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检验环节职责混淆。而政府监管“大包大揽”也造成电梯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压力和动力去承担电梯安全工作,产生政府依赖症。此外,在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监察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以佛山南海区为例,两三名监察人员需负责全区约数万台电梯,传统监管模式已走入“死胡同”。

  ——事故赔偿: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去哪儿了”?

  电梯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涉及人身伤害带来的大额经济赔偿。我国绝大部分电梯维保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属于小微企业,盈利微薄,动辄百万元的经济赔偿很可能让企业破产。而受害者由于未能及时获得赔偿,延误治疗现象时有发生。

  “首责”是核心:走出索赔困境很重要

  事实上,由于电梯涉及相关方较多,用法律的手段来明确谁该担责,尤其是确定谁该担负首则,在当前尤显必要。业内人士认为,明确首负责任可以牢固锁定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可促进各方尽职尽责、减少事后责任主体间扯皮。事实上,此次广东提交的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之所以引起关注,除了立法权的争议外,就涉及由物管企业来承担首责是否公平的问题。

  同时有观点认为,今后电梯事故担负首则的具体内涵应予以明确。广东提交的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规定,“首负责任”除日常维修保养、风险评估、值班监控等13项义务外,还需要在电梯伤人事故中承担受伤人员的救治、安置工作,但并不涉及“赔偿、垫付”问题。

  但有专家表示,“先行垫付”应是首负责任的核心内容,若去掉“物管先行垫付”相关条款,受害人索赔困境依然难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物管先赔”可能合理但不一定合法。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认为,为减轻“首负责任者”赔偿压力,可将保险力量引进来,建立电梯责任事故险制度。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李健辉则建议,住宅类电梯保险可按2:3:5的比例分由制造者、维报者、管理者共同缴纳,“可参照交强险,建议国家将电梯保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教授表示,电梯监管改革涉及多方责任,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电梯监管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协会、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只有通过“多元共治”,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才能建立起有效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286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这个事故该谁承担?
建议早点申请取保候审,问题应该不是很严重,可以取保。至于事故的责任认定,要看公安的调查,你现在能做的就是请律师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这起事故谁来承担?
这样的话 应该可以提起诉讼的
请问该事故的责任是由谁承担,怎么承担?
机动车应该负主要责任。损害后果不严重,机动车一方已经给付了2000元赔偿,应该差不多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伤害住院,不赔偿
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头部二级轻伤赔付多少钱?
你好,按照具体损失进行计算
打人去医院非要起诉怎么办
打人去医院非要起诉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怎么中毒?我该找谁?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怎么中的毒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赔偿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我一个朋友在别的桌上喝过了,来我这个桌又喝,然后第2天发现死亡了,这个怎么做赔偿
赔偿问题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协商高效灵活,调解由第三方主持,诉讼则通过法院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未成年打架斗殴我在旁边看说了句打起来需要进行法律责任么
如未直接参与打架,不需担责。但应做到:1.立即离开现场,确保个人安全;2.如了解事情经过,可向警方提供线索;3.如有教唆行为,应主动说明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你好,我儿子五岁,篮球课不小心把别的小朋友眼镜碰掉了了,眼镜腿坏了,需要赔偿吗
您好,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赔偿和诉讼赔偿。您可以先与对方家长协商,达成一致则赔偿解决;若协商不成,对方家长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赔偿金额。
吃饭之前叫别人帮我点餐,我没支付费用,对方报警怎么办,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针对此类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支付餐费并道歉;二是如无法协商,可报警处理,配合警方调查并依法承担责任。选择何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