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出行工具也逐步改善;在大城市或乡村都会用到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但是交通工具固然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也带来了血与泪的教训,处于弱势的群众一方在身体受到损害时,应该根据什么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呢?下面是我国有相应的法规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费的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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