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赔偿,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数额是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的: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责任。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法律规定,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上有过错,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找法网提醒大家,如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
精神损失费赔偿依据如下: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