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的异同

更新时间:2012-12-26 18: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本文对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作了相关的分析,还谈到与其相关的知识。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有以下方面的异同点:一、文义辩析从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概念表述上来看,两者表述的侵权形态的内涵和外延均有所不同,只是表述概念的语言要素部分相同而已。前者针对

  本文对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作了相关的分析,还谈到与其相关的知识。

  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有以下方面的异同点:

  一、文义辩析

  从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概念表述上来看,两者表述的侵权形态的内涵和外延均有所不同,只是表述概念的语言要素部分相同而已。前者针对的是独立的侵权行为,后者则强调共同侵权 行为,或者是前后两个相关的行为。前者表述的是侵权行为竞合,后者表述的则是共同作用、直接结合、间接结合。所谓竞合系重合之意,犹如多条相同长度的线条重合在一起,仅显现出一条线条;所谓结合则指两者相互作用并合并在一起,犹如多数长短粗细不一的线条相互缠绕而形成一条的完整线条。由此可见,竞合侵权虽有多个侵权行为介入其中,但实际各个侵权行为之间是相互独立存在的,仅仅因为偶然的因素而产生竞合。共同侵权中各个侵权行为之间则必须是相互联系,并共同发生作用的,缺一而无法形成。

  二、相同的法律特征

  1、两者均涉及二个以上的侵权行为,且每个侵权行为均能够产生一定的损害后果;2、损害给付的内容相同,即无论侵权行为产生的过程如何,承担责任的方式如何,侵权形成的损害结果都是同一的;3、各个侵权主体均须承担给付的义务;4、因一人的给付而使全体债务归于消灭(除共同侵权中间接结合的情形)。

  三、两者区别

  1、债务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侵权竞合根据侵权行为的多少形成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每一条侵权法律关系均产生终极的损害结果,并且受害人均能根据其中一条法律关系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依据所有的法律关系向所有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在共同侵权中,所涉法律关系实际只有一条。即使在间接结合的情况下,似乎从表面现象来看存在多条法律关系,但这些法律关系最终会因彼此相互结合而形成同一损害结果,故而仍应视为一条法律关系。

  2、债务形成的因果关系不同。侵权竞合由于各个侵权行为之间相互独立,因此,每个侵权行为之间不发生因果关系,每个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形成单一的因果关系,属于“一因一果”的情形,只不过存在多条“一因一果”。共同侵权则属于“多因一果”的情形,在间接结合的情形下,各原因之间发生重叠并相互结合,共同形成同一的损害结果。其他情况下则是多种原因同时结合而直接形成损害结果。[page]

  3、法律要求不同。竞合侵权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理论上也尚不成熟,实践运中争议较大,做法不一,其运用完全由法院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竞合情况酌定,当事人无权对此进行约定。共同侵权则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理论界对此已无太大争议,司法实践中对共同侵权的认定和处理往往对照法律规定进行则可。

  4、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竞合侵权产生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责任方式。竞合侵权中各侵权人之间不发生相互求偿,除非基于终局责任而行使追偿权。共同侵权形成的则是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侵权形成的连带责任均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按份责任则主要是基于间接侵权而产生的。

  四、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

  1、由于侵权竞合、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侵权均涉及多因的情况,因而司法实践中对其准确界定十分困难。例如:造纸厂与磷肥厂向同一条河道中排放生产污水,造成下游养鱼承包户的鱼死亡。对于这一案例,表面上分析似乎符合直接共同侵权的情况,但从实质上去分析因果关系就不难发现,无论造纸厂,还是磷肥厂,其行为均能独立的产生同一损害结果,其行为之间不存在相互结合的问题。如果受害人同时起诉两厂,从处理结果来说可能相同。但如果受害人单独起诉其中一方,那么根据共同侵权诉讼的要求,法院须考虑是否应当追加当事人承担责任。事实上,如果是侵权竞合则无须追加,如果是共同侵权则须主动追加。2、在诉讼主体的确定方面,两者常常发生混为一谈。竞合侵权对于如何确定被告,目前争议较大,有学者认为对涉及同一种类法律关系的诉讼可按普通共同诉讼处理,即债权人同时起诉几个债务人的,可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有学者认为应当分别诉讼,分别裁判,裁判生效后,债务人之一履行裁判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时,其他裁判也因目的达到而丧失执行基础,应终止执行。而共同侵权则须按照必要共同诉讼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正是由于两者在诉讼时均存在共同被告的情形,所以在遇到竞合侵权时往往会按照共同侵权的诉讼程序处理,从而导致错误的追加诉讼当事人。[page]

  延伸阅读:共同侵权的概念与特征

  相关知识: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 主体的复数性 。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

  2. 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 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共同侵权的概念与特征的问题,小编向您推荐:

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人有哪些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划分问题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274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版权间接侵权和共同侵权之间的关系
您好!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吗?
违约与侵权不竞合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我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为你处理! “有困难找我,我很乐意为你排忧解难!”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对我妻子的工作有影响吗?政审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公开他人的微信号是否侵犯了隐私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请问我在两个省的三个地区不同时期交了养老保险,这个能合并吗?
养老保险是可以合并的。如果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其在之前的参保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与现参保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合并,缴费年限可以累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信5万元,现在y已经被公安局带走15天啦,会有怎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拿了假货卖出去了会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假货指以下商品:1、和客观事实明显不符;2、和得到世界上2/3以上政府承认的国际组织
石屏起速离婚的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
临夏征收该怎样算赔偿
一、国家赔偿天数计算的规则:《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
我是广东茂名的,丈夫海南,分居十年,我们都同意离,但我不敢回去,因为他家暴?
老公经常家暴想离婚,可以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然后和对方协议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