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

更新时间:2019-06-04 10: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2005年6月22日晚,原告俞某武之夫、方某羲(1990年**月**日生)之父、童某玉(1936年**月**日生)和方某坚(1932年**月**日生)之子、俞某茂和张某萍之女婿方某辉乘坐被告欧阳某君驾驶的赣B213**号小汽车...

  [案情]

  2005年6月22日晚,原告俞某武之夫、方某羲(1990年**月**日生)之父、童某玉(1936年**月**日生)和方某坚(1932年**月**日生)之子、俞某茂和张某萍之女婿方某辉乘坐被告欧阳某君驾驶的赣B213**号小汽车由兴国县开往南昌,行至319线622KM990M处时,与同向停放在公路右侧路面上的被告喻某民驾驶的赣C566**号大货车尾部相撞,造成方某辉当场死亡。经泰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欧阳某君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喻某民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欧阳某君被依法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六原告除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30万元外,还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8万元。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害人方某辉的死亡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精神伤害,依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意见,被告欧阳某君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可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被告喻某民应给予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依法判决被告欧阳某君赔偿死亡赔偿金等12.9万元;被告喻某民赔偿死亡赔偿金等8.6万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

  [评析]

  2002 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在处理本案时,认为被告欧阳某君被判处了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根据该《批复》判决刑事责任人欧阳某君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同时认为,被害人方某辉的死亡给赔偿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未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喻某民给予原告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审判结果,虽然符合现有的法律规定,也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但本案基于最高院的《批复》判决在同一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一方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而负次要责任的一方却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损害得不到强有力的司法救济的结果,却显露出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排除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严重缺陷。具体表现为:

  第一、超越了司法解释的权限,有违法理和法律规定。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予以回避,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却并没有否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没有否定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和如何赔偿留有一定的空间,其并未剥夺被害人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权利与实体权利。而最高院的《批复》却以司法权剥夺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这有违司法解释应服从于法律这一法理,也违背了“法无禁止即享有”这一法谚,司法权超越了立法权。

  第二、破坏了法律的统一性,导致了法律间的矛盾与冲突。

  《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了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享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而对严重侵犯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相应的刑事司法解释却将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护之外,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显而易见,破坏了法律的统一性。尤其是2002年7月最高院的《批复》是在民事侵权领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经确立和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制定的,与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是相悖的。这种法律间的冲突与矛盾,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而司法公正需要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作为前提和基础。

  第三、显失公正,与司法公正与效率理念相悖。[page]

  从理论上讲,有损害必有救济。因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精神上遭受损害的情况是实际存在的,有损害发生后,就应当有司法上的救济。对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尚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严重的刑事犯罪,被害人却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对被害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另外,与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不断扩大相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其在法律地位上低于民事诉讼原告人,两相比较,对被害人来讲也是不公平的。

  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司法追求的价值和目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在坚持公正的前提下,为提高诉讼效率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这种为追求诉讼效率而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重大权益——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护之外的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与人民法院努力实现公正、效率的司法价值目标不符,违反了基本的社会正义观念,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四、强化了刑事责任替代民事责任的错误观念。

  因犯罪行为引起的精神损害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得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实际上隐含着也在强化着一个错误的观念:在涉及精神损害的案件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够替代民事责任。而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既侵犯了公权法律关系,也侵犯了私权法律关系,被告人理应承担刑事与民事两种责任;从法律责任角度分析,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并列关系,二者可以并行而不可替代;从责任追究的角度看,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同时存在,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也不违反部门法之间的责任竞合的处理原则;另外从实践分析,精神创伤的抚慰需要多种方式。

  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世界性的立法趋势。在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基于对被害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大都确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合法性。如法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作为起诉对象的罪行所造成的物质的、肉体的、精神的全部损失。而在美国,因伤害身体并直接引起精神痛苦而要求赔偿的理由,被害人除伤情部分可以得到赔偿外,还可以再行请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②。贝卡利亚曾云,“遭受损害的福利愈大,犯罪动机愈强烈,阻止他们犯罪的阻力就应当愈大。”因此,当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精神损害,对其不但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使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使其在经济上也受到应有的制裁。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有利于切实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人权。

  笔者认为,确立我国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势在必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544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刑事诉讼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不赔偿精神损失,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也不受理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新修改
要根据具体侵权情节来确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国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你好,民事侵权的赔偿范围理论上来说是可以你们自行约定的。在实践当中一般侵权的,只要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可。对方把你打了,你可以请求对方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认定著作权的侵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
哪些国家建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没有你说那种,类似的我好像听说过!这种情况很简单,会减免他一部分,但是还是要陪
名誉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你的名誉权已经受到侵害。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侵权的情节很严重,你可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
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损害赔偿制度
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两个孩子将另一个也在跑的孩子正面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责任。
宿迁委托律师咨询一般怎么收费
以双方协商为主,参照当地的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
黄石找律师咨询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在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
乐山法律咨询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般在1000元每小时左右,律师的咨询费用收取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政府的指导规定能进行确定。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伊春征地该怎么样算赔偿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计算:国家征地赔偿总的金额等于征地赔偿的安置补助费用加上被征收土地的赔偿费用加上征收土地的附着物的补偿加上一些其他政府规定的补偿。法律依据:《中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