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有次开车快到家门口时撞倒了一位行人,下车—看竟是自己的妻子。妻子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钱。张先生想起买了保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结果保险公司表示不赔!开车撞了自家人不赔这是现在南京很多有车族不知道的事实。
险公司:自家人不是第三者
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专业人士说:张先生为何得不到赔偿是因为在张先生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另外开车撞了自己也不赔,几年前—位先生停车时没拉手刹便下车到后备箱拿东西,结果车子仍在动,撞到了自己,这种情况也是不赔的。有的新手开车时一不小心撞了自家的自行车,像这种自家财产受损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市民:不赔理由想不通
不少市民对不赔的做法觉得保险公司没有人情味,也没道理。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刘先生说:“开车撞了人造成了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况且在开车撞人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就是自己老婆啊。这个不赔那个也不赔,我还要买保险干什么?”在银行工作的梁先生说:“如果在办理离婚期间撞了,保险公司赔不赔?老婆也是社会的人,应该在赔偿范围内,况且我又不是故意撞了骗保,如果是故意撞,保险公司不赔是有道理的。”
律师:不在车上就是第三者
金鼎某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他告诉媒体一个案例:几年前一位老师傅在公路上用卡车作业时,没察觉原来在车上的女婿已下了车,结果在倒车时不慎将女婿撞倒造成重伤。保险公司一开始不赔,接着老师傅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吴律师认为,女婿下了车已不在车内,下了车就应该属于第三者,另外这位老师傅和女婿间经济上也是独立的,应能得到赔偿。最后保险公司迫于压力也不想惹事就和老师傅庭外和解了,保险公司最终支付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