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不久刚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使用,刚开始使用的还不错,前天,我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在一个缓下坡的地方,刹车突然失灵了,导致我不得不转向路边的草丛中,身体被多处擦伤、磕伤。我去找卖电动车的老板要求赔偿,对方答复说可以给我修理电动车,但是对于身体受到的伤害,他说这是产品质量的问题,让我去找生产厂家,这个说法对吗?
答:对方的说法是错误的,首先,您的情况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同时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诉至法院,其被告和诉讼类型需要则一选择,如果起诉的是生产者则是侵权之诉,如果是销售者则是违约之诉。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