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先老伴带一孩子(14周岁)嫁入他家,孩子随我叔姓夏,其间94年盖房正6间,配房4间,(农村房产
更新时间:2013-05-30 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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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先老伴带一孩子(14周岁)嫁入他家,孩子随我叔姓夏,其间94年盖房正6间,配房4间,(农村房产没有任何手续)13年后(2001年)老伴去世。06年我叔又娶一老伴,两人感情很好。今年4月儿子不幸车祸去世。先老伴子女来争房,怕房产由后老伴家人继。我叔的姐弟不想让他们得到房产,写了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由其姐弟加我叔,每人两间。写好后,赠与人:我叔,受赠人:其姐弟四人,还有见证人:先老伴的其中两个女儿,都签字按了手印,同意此意见。我叔的其姐弟和先老伴的子女都怕后老伴的子女会断承房产。当时70多岁的我叔那时脑筋一片空白,没主意,事后,我叔感觉不对,不能将房子都给其姐弟,因为以后的生活都得靠后老伴的孩子照顾,与后老伴及她的子女关系很好。请问,他的房产赠与协议能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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