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怎样提请离婚
更新时间:2013-05-12 1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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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甲男在与其妻婚姻存续期间致乙女多次怀孕且均已流产。且 在这期间于丙女一直在一起交往。丙女生有一女,但不能确定是甲男的。 现在甲妻已怀孕。 请问,应该怎样起诉甲男?
甲男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债务,甲妻并不知道有多少。怎样规避债务?如果有人能证明婚后财产为各个财产,那需要证人可以由哪些人担当?是否可以让乙女和丙女作为第二、第三被告?在没有确实证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以重婚为由申请法院为丙女之女和甲男做亲子鉴定?如果甲妻现有与乙女的通话录音,是否可以做为证据?这个证据有时效限制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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