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价值2200元脏物,苹果4一部,开手机店的!
更新时间:2013-03-31 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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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A将价值2200元的赃物。以600元卖给B,B并未出售。决定自己使用,对所购物品是脏
物毫不知情,事后被公安机关恐吓,不得不承认明知脏物还要购买,最后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受益罪刑事
拘留!羁押在看守所等候发落!请问会拘留多长时间或会判刑吗?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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