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对方轻伤经公安局协调赔偿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和摁手印。之后受害者反悔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2-21 22: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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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甲对方为乙我双方打架致乙轻伤经公安局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签字摁手印。几天之后乙方说自己的伤情严重还做了伤情鉴定说胳膊粉碎性骨折在医院花了一万多了提出再次赔偿的要求否则就上诉追究我甲方的刑事责任。但是调解协议书上明确提出此书签订后不再追究我甲方的任何责任(包括以后的伤情和刑事责任) 这几天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再去调解赔偿。我甲觉得这样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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