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提起申诉
更新时间:2011-06-28 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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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交通肇事案件,在原告住院间,肇事方提前支付了医药费2万元,并由原告打了收条,后原告出院,将肇事方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肇事方无法提供收条,法院没有支持肇事方要求原告反还提前支付的2万元,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原告所有费用.现在肇事方收到了原告所住院期间的收条,因为原告不在当地,所以如果另起起诉,要到被告地法院,这样花费大,我现在可以提起申诉吗?现在还在判决书生效的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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