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一直在现场能算是肇事逃逸么?我可以向对方收取自己修车70%的费用么,如果他不给我我能不签字不让保
更新时间:2020-08-14 15: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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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4岁的孩子骑电动车给我追尾,本想我自己修车就可以了,为了不影响交通,我就把车暂时挪走,本人给他家人打电话让其家人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孩子家人见我将车挪走就报警了,直到交警到场了解情况我一直在现场,由于我挪车未保护现场,交警定我次要责任,我后来给交警部门提供道路监控录像,从侧后方和侧方两个方向能看出是孩子骑车速度很快追尾的我。这种情况下,我交警部门说对方可以追究我肇事逃逸,我人一直在现场能算是肇事逃逸么?而且对方说孩子受伤住院不去定责,交警部门给我定30%责任,让我走保险负责对方医药费等。后期我修车不想走商业险,我可以向对方收取自己修车70%的费用么,如果他不给我我能不签字不让保险陪他医药费么?这种情况怎么样我才能做到充分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我可以追究对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么?如果能我应该怎么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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