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时朋友关系没让他给我写借条。多次要钱都不给,我起诉他姑爷把9万还给我。庭审中我该不该承认是后补
更新时间:2020-04-02 06: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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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被告张某2017年从我这借钱,我给他拿的现金,但是当时朋友关系没让他给我写借条。他的姑爷李某之前欠我3万,后来被告从我这拿2万,说给他姑爷花了。在这之后他姑爷还了2万,又给了5000利息,说是替他老丈人还的。他姑爷后来又管我借6万。多次要钱都不给,我起诉他姑爷把9万还给我。他姑爷拿还了2万5的凭证说是经济往来,打官司过程中我看他姑爷要耍赖,也怕张某耍赖不给,我就上被告家去让张某补了2万块钱的借条,我写的借条,欠钱数目,被告签字按的手印。后来和他姑爷官司败诉,他姑爷不承认还我钱,说是经济往来。我现在为了减少损失,想要起诉被告张某,让他还2万块钱。但问题是被告一口咬定他姑爷之前还的钱是还他从我这拿走的2万,他已经不欠我钱了。说我去后补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是骗他写的借条。说不欠我钱了,还完了。
请问:1、后补的借条有法律效力么?庭审中我该不该承认是后补的借条?
2、我不承认他姑爷打给我的2万和5000利息是替被告从我这借走的2万。我要起诉被告,会胜诉吗?
3、如果被告让他姑爷拿出给我转过的2万5000的凭证,法庭会认为算做已经还我钱的证据吗?
4、因为给张某是现金,手里只有一张借条。对方不承认收到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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