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留遗嘱把唯一剩下的一房(父母共同财产)请问该如何做?去过公证处想留遗嘱
更新时间:2019-07-10 2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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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母亲在继子结婚以前抚养其多年,继子结婚后分开居住,后来继子与母亲关系不好,也唆使父亲搬出去住,并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家产转给了继子,继子和丈夫多年对母亲不理不睬,母亲父亲也未离婚,只有女儿每周去探望照料母亲给些零用。现在母亲突然癌症,需要做手术以及术后化疗,没有钱。女儿处于孕晚期且有早产先兆,不可能一直照顾母亲,但也抹着眼泪借钱垫付着巨额医药费,想尽办法为母亲的治疗做好铺垫。母亲躺病床上,想起诉继子和父亲获取赡养费和抚养费、医药费,以及留遗嘱把唯一剩下的一房(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给女儿,或者也可以强制变卖这房子做医药费。请问该如何做?母亲自己不能出院,该怎么起诉?去过公证处想留遗嘱,公证人员也没怎么了解说就算公正了也拿不到那一半房的钱?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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