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女方借钱用于生活,这种事该如何处理,起诉后最终会如何判决

更新时间:2019-07-10 15:30:24 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男女双方由于生活的小事吵架,男方离家出走九个月,中途回家取过几次衣服,男方走时,孩子不到10个月,女方没有工作,在此期间女方去男方朋友那里买过奶粉尿不湿之类的孩子用品 ,花费2000元,女方让男方朋友与男方要的费用,后期男方禁止男方朋友卖东西给女方,就在前一两个月,女方再次和男方要生活费,男方给了2000,在没有任何消息,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借女方父亲五万元用于公司投资,没有欠条,至今未还,在男方出走这几个月中,女方借钱用于生活,这种事该如何处理,起诉后最终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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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蕾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你好,如果女方借的外债,仅仅是用于家庭正常生活,而且数额合理,那么,就是男女双方共同的债务
    2019.09.29 11: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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