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疑惑的是这件是不应该由我来起诉吧,要起诉也是房东起诉我才是,找什么部门最能处理。
更新时间:2019-04-16 1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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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租用一个房间做仓库放货,已经租用3-4年,没有签过合同,期间一直只交房租没有交水电费(因为都不使用),去年10月房东以消防检查哄骗我回来,才告知我水管爆裂产生了二千多方水费,期间报警找街道办协商,后来房东去水利局进项申请,已经返回房东一万三千多元,相当于这笔损失已经退回,现在房东说退回的一万三千多元不关我的是,还要我出其中60%的费用。立马涨了我三百元房租。我没法继续租用提出我要搬东西走,现在房东在我房子外面加了一把锁,扣住我的东西。我多次报警。警察不予处理,说是不关他们事情,让找其他部门,找了街道办,找了房管锁,都是说给我协商,总是说这个不该他们管,让我去起诉,我现在疑惑的是这件是不应该由我来起诉吧,要起诉也是房东起诉我才是,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找什么部门最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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