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美容院被骗,经过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退款协议不给我方有什么办法可以退回全款?
更新时间:2019-03-07 0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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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在佛山美容院被骗,对方开具的收据内“兹收到xxx购肌底19800/18次+1盒面膜2880,合计:22680,现付2880,余19800下次给齐,另赠2盒肌底面膜。此卡已申请优惠,不得退换”。当时付款对方已给了3片面膜我方,并已使用,市场上找不到相同品牌型号面膜,从对方店铺拍到外包装照片,该面膜是在广州白云区的一个工厂代工的。经过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对方同意按扣除3片面膜的价钱及刷储蓄卡消费的手续费,退回剩余价款,但是需要本人亲自去对方店铺签订退款协议,且不给我方一份。对方声称扣除的面膜费用为:2880/12*3=720元。请问先生,1、退款协议不给我方是否合理?2、有什么办法可以退回全款?3、我方意向是按照正常国产面膜价格,3片估值在100元左右,最多同意扣除200元,退回剩余价款,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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