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进单位做保洁工作的,当时条件是交城保,(我是小城保,再交7年大医保,才满15年)交3个月后
更新时间:2017-03-02 09: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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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年进单位做保洁工作的,当时条件是交城保,(我是小城保,再交7年大医保,才满15年)交3个月后,改交小城保,我提出辞职,7月31日说,继续交金,继续工作。又从签一份合同(2012年8月1日到2014年8月日1日)到13给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又签了一份5年合同(这份合同没给我),到2016年12月20日,人事部说,公司发展,要到新办公楼,保洁工作外包,我的工作到2017年2月中结束,工资结到月底,赔偿是一年一个月,又到2月24日与我说,我51岁,不能拿赔偿,27日去拿退工单。请问单位做法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请求帮助。千万要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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