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宅基地租给别人开山庄,开到2010年就没开了,就一直那样摆着。他在上面盖着房子,现在有一间房子

更新时间:2017-02-02 11:40:33 人浏览
问题描述:
老家的宅基地租给别人开山庄,开到2010年就没开了,就一直那样摆着。他在上面盖着房子,现在有一间房子已经倒了(木制结构),另外两间房顶(石棉瓦)断落在地,院里杂草丛生,当时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是30年(2007年-2037年)。自2014年起至今,对方就没有付过租金(每年一千元),2015年说把土地还给我了,我让对方把租赁合同给我,他却告诉我说合同丢失了。我现在想回老家盖房子,可是屋里还有他的东西,为了以后没有纠纷,那是不是应该和他签订土地归还协议呢?土地归还协议又该怎么写呢?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杨莹
    服务地区:云南-昆明
    这种情况双方最好以明确的方式表明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自己的正当权益
    2017.02.02 13:02:01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