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合伙开公司,甲先开设公司账户,掌控密码账号,不与乙知晓,后告知乙从银行汇入股资10万元到公司
更新时间:2016-09-29 11:55:26
人浏览
问题描述:
甲乙两人合伙开公司,甲先开设公司账户,掌控密码账号,不与乙知晓,后告知乙从银行汇入股资10万元到公司账户,由于乙对合伙理财能力差,汇款后未取得公司入资证明我,然而甲大势伪造虚假发票,在公司账上进行列支,事成后,便立即停发乙工资,将乙捻走,随后在乙不知情时,将公司转包给他人,请问此行为构不构成诈骗罪?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