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四次发现异物,无人负责反遭威胁、诽谤
更新时间:2016-09-12 1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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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去年某公司邀请旅游的活动中由**公司以讲座形式向我们推销梅邦虫草精,谁知道这欺诈销售的是质量低劣的不安全产品:在11个月的服用中我们老俩口先后四次发现里面有异物,前二次均因为瓶子已经打开,代销商又一再解释,我们无可奈何。今年四月在服用前摇时发现里面铮铮有声!(是半个指甲大的玻璃),回头理了一下剩余的产品,居然又发现同样类型的一瓶!和代销商反映后,5月他们找来了上海的总经销协商不但无结果,总经销商还说出了一番强词夺理的道理:玻璃可能是生产或运输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质量没有问题;虫草精不是假货;跟我们销售的没有关系,你去找他们公司、找当地的 食品卫生监督所……。后来我向相关的市场监督局、媒体反映,8/11新闻晨报刊登了后我们却遭到了西藏梅邦虫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威胁和诽谤,执法监管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却至今无人负责!我们两个年逾古稀老人既打不来官司,更承担不了败诉后的高昂律师费,听说贵所不赢不收费特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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