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情况(续)
更新时间:2015-12-17 19: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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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在一审时提交法院的2个诉讼请求如下,主张恶意欠款:
1、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还清欠款的相应利息(利息损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借款清偿日止,自1998年6月9日算至2015年2月17日的利息);
2、 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98年虽然口头约定委托事项,且被告也承认此事实。但双方之前没有合同约定利息。虽然我主张利息,但被告一直不同意给。但我认为他恶意拖欠这多年,应该给利息,并应比照借贷关系支付法律允许的四倍或至少两倍利息。您能代理我这个案件上诉吗,能上诉要回四倍或两倍利息吗?
184015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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