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房子分割以及债务咨询

更新时间:2015-12-07 16:09:50 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07/10/01登记结婚的,结婚时住的婚房是一套67平方的老公房,属于我老公的婚前财产。当时老房子产证上就写了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结婚5年后,在2012年12月底由于有了孩子想改善住房条件。于是他自愿卖了他名下的老房子后将卖房款所得共计130万,作为首付款去买了价值165万的商品房。剩余35万夫妻两人一起公积金贷款。他是主贷,我是次贷。目前房子产证上是我和老公2个人的名字,且产证上注明的是共同共有。他和他父母也没有在买房时有任何书面文件说明其中130万首付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或者只属于男方一人拥有。目前公积金贷款已经还了7万,还剩余28万未还清。现在房子市场价270万。请问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谢谢!还有,他现在为了让我早点离婚,还突然告知我他半年前借了100万高利贷去炒股,现在都亏完了!利滚利到了明年2月份就要还300万!我对此一无所知,今年他一分钱生活费也没有给过我!他也拿不出任何借条等证明。今天还QQ聊天威胁我如果不离婚,他准备把我们共同买的车子价值30万去卖了1月份先去还债!我该怎么办?明显他是在恐吓我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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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凤龙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你好, 一、房产证登上记你和男方,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二、其无证据证明其用100万元去炒股,为虚构债务。 三、其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汽车,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建议通过短信、微信等与其沟通,以获得证据。
    2015.12.07 16: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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