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超过60周岁外来农民工工伤认定

更新时间:2015-08-31 12:36:18 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在天津打工,在工作时间受了工伤,他受工伤时刚超过60周岁2个月,单位没有为其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么?如果是伤残十级的话,是不是只能享受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补助金)?超过60周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就不能享受了,是么?非常感谢您能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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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连伟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60岁以上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了。
    2015.08.31 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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