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5-06-12 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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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
我2013至今在中海油服工作,是谈判制员工。本人劳动合同到2015年7月1号终止了,工作第2年了。至今没有转为新劳动合同制员工,该第三年续签合同了,公司以减本增效为理由拒绝续签合同与我,并把本人考核写差,随后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人力资源给我本人发来一个告知通知书,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不再与你续签新劳动合同,因为我驻中东国家工作,不在国内,经理让我在上面签字,证明我接到此通知了,我当即拒签了。请问如果我认可与不认可后,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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