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借贷互助社10元,利息2分,2014年转到别人的名
更新时间:2015-04-04 19: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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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2013借贷互助社10元,利息2分,2014年转到别人的名上去,在此称为第二方,一年当中并未联系催款,2015年2月25日起诉我方贷款人,现在起诉我在民事起诉状上说:逾期后,经多次催促要,拖欠至今未付,是否骗人,并且没与我联系,也没带保人,是否诈骗,这个钱是由我方还还是由第二方还。起诉状是2015年2月25日,但是传票于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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